調整鐵礦石進口資質企業數量屬于我國研究建立鐵礦石保障體系的一部分。中鋼協常務副會長羅冰生8月3日表示,經調整后,具有鐵礦石進口資質的企業總體數量會下降,同時,全面推行進口鐵礦石代理制。
2005年,我國開始縮編具有鐵礦石進口資質企業名單。彼時,擁有鐵礦石進口資質的企業超過500家(貿易商占一半以上),到2009年9月,這一名單減到112家,包括70家鋼廠和42家貿易商。其中,貿易商包括中鋼集團、中建材、五礦集團等。
"鋼企數量我們估計不會減,減的可能是貿易商。"對于這份名單的調整,一位地方鋼鐵工業協會人士對筆者說到。
不過,他也認為,"現在有資質的企業數量已經銳減不少,要么是大鋼企,要么是大的鐵礦石貿易商,可壓縮的空間并不大。"
今年4月,中鋼協與五礦商會在"規范鐵礦石市場秩序聯合會議"上宣布,2010年鐵礦石進口企業資質標準是:企業注冊資金應達到5000萬元以上;2009年度進口鐵礦石總量應達到100萬噸以上。
對于此番調整中貿易商"進"和"出"的標準,上述五礦商會負責人表示,還是以進口量為主要參照。
天津鋼鐵工業協會信息統計調研部孟慶恒分析認為,減少鐵礦石進口企業將提高進口集中度,使得鋼企在鐵礦石談判中話語權增強。但是,三大礦山企業的壟斷程度很高,他們仍然可以能通過調節產量來影響市場和價格。
此前,鋼發展研究院前副院長戴國慶曾公開質疑"整頓鐵礦石貿易商以抑制價格上漲"的有效性,他認為,進口鐵礦石的價格從根本上來說,是由國內需求決定,而國內需求又是由鋼材需求和市場價格走勢決定。
在調整進口資質企業名單的同時,中鋼協此番還將在國內市場全面推行進口鐵礦石代理制,規范進口鐵礦石貿易和國內市場秩序。羅冰生強調,代理制是行業公約而非政府行政命令,并不違背WTO的規則。歐盟和日本都在實行鐵礦石進口代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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