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國務院召開深化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他強調,要深化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落實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建立健全礦山環境治理、生態恢復和安全生產責任機制,合理調整資源稅費政策,加強資源開發管理和宏觀調控,促進煤炭資源合理有序開發和可持續利用。
曾培炎指出,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是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措施,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是整頓和規范礦業秩序的重要內容,是促進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有效手段,對于加快建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煤炭是我國主要的能源礦產資源,在煤炭領域率先推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的試點,具有較強的示范性,對于全面建立資源有償使用制度非常重要。
曾培炎強調,要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以深化煤炭資源礦業權有償取得和建立開發成本合理負擔制度為核心,推進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一是嚴格執行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無論是新設的煤炭資源礦業權,還是以前已經無償取得的礦業權都要有償使用。新設立的礦業權原則上采取招標、拍賣和掛牌方式出讓。二是健全資源開發成本合理分攤機制,煤礦企業在煤炭生產銷售中,提取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提取煤礦生產安全費用和維簡費。三是調整資源開發收益分配關系,煤炭資源有償使用的收入,主要留給地方,按照“取之于礦、用之于礦”的原則,加大對資源勘查開發和礦山企業改革發展的支持力度。四是加強資源開發管理和宏觀調控,合理調整煤炭資源稅費政策,加強煤炭資源的規劃管理,進一步整頓和規范礦業市場秩序。
曾培炎要求,試點省(區)地方政府要加強對改革試點工作的領導,抓緊制訂具體實施辦法和配套措施。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協作配合,加強指導,及時總結試點經驗,調整完善相關措施,為全面推行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創造條件。當前,煤炭安全事故有所抬頭,各煤炭產地要結合深化改革,狠抓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規定的落實,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礦區社會穩定。
近日,國務院批復了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化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試點的實施方案》,試點范圍包括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安徽、山東、河南、貴州、陜西等8個煤炭主產省(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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